王新颖
领导职务
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
工作分工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国家安全、人民武装、国防动员、征兵、军民融合等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国安局、驻岳军队和武警、法院、检察院、法学会。
个人简历

王新颖,男,汉族,19812月生,甘肃张掖人,2003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5.05--2021.01  喀什地区公安局工作

2021.01--2021.03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1.03--2021.05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岳普湖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1.05--2021.07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岳普湖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1.07--2022.09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岳普湖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

2022.09--至今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岳普湖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三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