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信息的范围
截至2016年6月1日前岳普湖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保存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政府及其办公室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等情况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信息的内容
(一)政府及其办公室领导分工和机构职能
(二)政府规章和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八)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九)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十一)突发公共时间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二)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三)重要人事任免;
(十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三、公开信息的类别、方式、地点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形成政府信息以后,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
政府及其办公室的以上信息可登录岳普湖县政府网站查询,地点设在:岳普湖县新城区市政大道农村综合楼二楼,办公时间(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30--13:3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联 系 人:李崇
联系电话:0998-6822400
传真:0998-6822400
新产生的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在县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具体信息到相关部门调取。
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程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岳普湖县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岳普湖县政府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的处理
承办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不属于本机构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制发、保存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牵扯第三方,经征求第三方意见后,视结果处理;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政府及其办公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信息公开流程图。
4、办理依申请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三)免予公开的信息
除以上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正常开展或者威胁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免予公开。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监督政府及其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认为政府及其办公室未依法履行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岳普湖县监察局公布的监督电话、投诉机构地址、传真如下:
1、岳普湖县监察局纠风室
监督投诉电话:0998 - 6823806
办公地点:岳普湖县新城区市政大道城市综合楼
2、岳普湖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998 - 6828960
办公地点:岳普湖县新城区市政大道城市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