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垦集团、县直机关各单位: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2022年第2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王承义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一年半);
周玉法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一年半);
郭洪臣同志为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一年半);
马晓楠同志为县泰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挂职期一年半);
徐涛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一年半)。
免去
刘国同志县泰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薄阴江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爱军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刘琦同志县泰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挂职期满);
王琦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