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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政任字〔2022〕3号

来源: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2日 16:19 点击数: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次(2022年第3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鹏举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