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次(2022年第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赵奇伟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佐拉古丽·阿吾提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苏燕飞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登峰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鲁宏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瑜同志为县科技局副局长;
迪力夏提·吐尔逊同志兼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占职数)。
免去
王平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仝强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
吐尔逊姑·阿不都克力木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 索引号 | 010398606/2024-00278 | 公开信息来源 | 岳普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2022-06-02 | 文号 | 岳政任字〔2022〕5号 |
| 信息有效性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岳政任字〔2022〕5号 | ||
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次(2022年第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赵奇伟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佐拉古丽·阿吾提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
苏燕飞同志为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登峰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鲁宏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瑜同志为县科技局副局长;
迪力夏提·吐尔逊同志兼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占职数)。
免去
王平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仝强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
吐尔逊姑·阿不都克力木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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