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98606/2023-00063 公开信息来源 岳普湖县政府办
公开日期 文号 岳政办发〔2021〕2号
信息有效性 公开形式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岳普湖县2021年度政务信息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普湖县政府办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4日 19:43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水平,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强化信息工作考核奖惩机制,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工作座谈会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的新经验、新举措、新机制、新亮点,通过量化考核、奖惩结合等办法,推进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采用率,确保政务信息工作取得新成效,助力建设文明和谐富裕幸福的岳普湖。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岳普湖县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报送、考核评比等工作。

组长:李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丁国定(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员:李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任丽瑛(县融媒体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政府各组成部门主管负责同志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管负责同志

自治区、地区垂直管理单位、企业党政主要领导

各乡镇主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任丽瑛同志兼任,负责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考评等工作。

三、政务信息报送要点、任务和发布形式

(一)报送要点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工作座谈会精神情况,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地区、县委和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量化指标,**工作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组、经济工作组、民生(生态)工作组、项目推进组、农业产业组、城乡建设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反映“三果一花”产业、“一区四园”建设、“一二三四五六十百”工程、“四抓”“四链”“四促”工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工程、“四位一体”旅游业、法治政府建设等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是围绕提高国家宏观政策实施的实效性和精准性,报送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千方百计**和扩大就业等方面的进展成效、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

三是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报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双创”和“互联网”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工作进展及相关建议。

四是围绕更大力度释放有效内需,报送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扩大有效投资、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问题及建议。

五是围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报送稳住外贸主体、积极利用外资、保产业链供应链**、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各方面的做法、问题及建议。

六是围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报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举措、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和粮食收储、支持农民就近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做法、问题及建议。

七是围绕始终兜牢民生底线,报送加强常态化公共卫生、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等方面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八是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下发的政务信息报送要点,报送相关工作的进展、问题及建议。

(二)报送任务

1.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报送图文类信息不少于6篇、简明类信息不少于6篇、调研类或经验类信息不少于3篇、情况专报不少于1篇。约稿信息若干。

2.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企事业单位:每月报送图文类信息不少于4篇、简明类信息不少于4篇、调研类或经验类信息不少于2篇、情况专报不少于1篇。约稿信息若干。

(三)发布形式

1.《政务要情》:主要刊登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取得的突破性进展、亮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形式可为简明类信息、调研类或经验类信息、情况专报。《政务要情》直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四大班子其他领导,下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以长、中、短篇相结合的形式刊发。

2.县政府门户网站、岳普湖零距离:主要刊发县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的创新性工作、亮点工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图文类信息。

3.择优向上推介报送信息:县政府办公室、融媒体中心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和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择优向地区行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推介上报。

四、政务信息保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

县政府各组成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要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本单位创新性、亮点工作及时上报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务要情》、融媒体中心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岳普湖零距离,分别择优在《政务要情》、政府门户网站、岳普湖零距离上进行刊发,对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向地区行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报送。

(二)信息约稿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向各单位下发信息约稿通知,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按照约稿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并及时反馈。

(三)座谈调度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定期召开座谈会,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座谈调度,听取工作谋划、交流工作经验、征求意见建议等,强化对全县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四)通报排名制度

完善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计分办法,县政府办公室会同融媒体中心按照目标考核要求,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每月积分考核,通报排名,通报情况呈县政府主要领导阅示。

五、政务信息工作考核与奖惩

(一)考核标准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实行计分制,以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分标准。计分标准如下: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上报1篇图文类信息得1分、1篇简明类信息得1分、1篇调研类或经验类信息得2分、1篇情况专报得5分。对没有完成上报任务的,图文类信息、简明类信息每少报1篇扣2分,调研类或经验类信息每少报1篇扣4分,情况专报每少报1篇扣10分。在完成上报任务的基础上,图文类信息、简明类信息每多报1篇加1分,调研类或经验类信息每多报1篇加2分,情况专报每多报1篇加5分。

2.被《政务要情》、政府门户网站、岳普湖零距离采用的信息,图文类信息、简明类信息每篇计3分,调研类或经验类信息每篇计5分,情况专报每篇计10分;获得县领导批示的每篇计10分。

3.被政府办公室转报至地区行署的信息每篇计5分,被地区行署采用的每篇计10分,获得地区行署领导批示的每篇计20分;被地区行署办公室转报至自治区的信息每篇计10分,被自治区采用的每篇计20分,获得自治区领导批示的每篇计40分;被国务院、国家相关部委采用的每篇计100分。同一条信息,被地区、自治区、国家多处采用,不累计得分,均按最高得分统计。

4.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时高质量上报约稿信息每篇得10分,未完成或迟报约稿信息每篇扣10分。

(二)考核结果应用

政府办公室负责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纳入政府系统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将干部政务信息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优选先、优先推荐提拔的重要依据。

(三)奖惩办法

1.政府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及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年底进行汇总,对累计积分排名后3位的乡镇、后10位的单位予以严厉通报批评,并在年终政府系统绩效考核不得分;对累计积分排名前3位的乡镇、前10位的单位给予全县通报表彰,并对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2.由政府办公室负责向县财政申请奖励资金后发放给个人,每季度兑现一次。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⑴被我县《政务要情》、政府门户网站、岳普湖零距离采用刊发的,3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50元,300—6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100元,600—10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15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200元。

⑵被县政府转报到地区行署采用刊发的,3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100元,300—6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200元,600—10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3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400元。

⑶被地区行署转报到自治区采用刊发的,3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500元;300—6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1000元;600—10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20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3000元。

⑷被自治区转报到国家采用刊发的,3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1000元;300—6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2000元;600—1000字以内的每篇奖励3000元;1000字以上的每篇奖励5000元。

3.对在信息上报中审核不严,出现虚报、错报、瞒报信息的单位,一经发现、核实,对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信息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严厉追责问责。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报送审核签发制度,严格遵守党、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县相关的保密制度,确保不泄密。

(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设置专兼职信息员,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信息工作力量。要大力支持信息员收集、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为其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以及开展工作等方面保证工作时间、提供便利条件。

(三)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信息质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大工作部署,围绕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围绕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如实反映情况,认真提出对策和建议。文字表述准确、严谨、恰当。涉及到多个部门同时参与的重要活动,由牵头部门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上报的信息力求主题鲜明、文字简练、一目了然,使领导用较少的时间掌握更多的信息,为领导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为便于工作沟通联系,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2021年1月5日前,将本单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信息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沈伟,电话:6823886)。

相关文件:

岳政办发〔2021〕2号《岳普湖县2021年度政务信息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