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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0398606/2025-00026 公开信息来源 岳普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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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情况报告

来源:岳普湖县司法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6日 19:05 点击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度现行有效2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岳普湖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实施细则》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审计

实施时间:202174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文件部分内容与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二、《岳普湖县农业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水利

实施时间:2018524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该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所代替,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三、《岳普湖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民政

实施时间:2012621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该文件已被新的规定所代替,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四、《岳普湖县机关事业自聘人员管理办法》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实施时间:2019115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管理对象压减后重新分类,该文件不再适用,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五、《岳普湖县电商物流补贴办法(试行)》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商工

实施时间:201935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工作任务已完成,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六、《岳普湖县易地扶贫搬迁购买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时间:20171226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工作任务已完成,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七、《岳普湖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残联

实施时间:20141028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文件已被新规定代替,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八、《岳普湖县实施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水利局

实施时间:2019328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随着上位法的完善,该管理办法的使用率低、不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九、《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岳普湖县农村工程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岳普湖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厂运行管理制度》《岳普湖县农村饮水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实施主体:岳普湖县水利局

实施时间:2019524

实施情况:正在实施

评估结果工作要求发生变化,已被新规定代替,建议废止。

评估意见:废止


岳普湖县司法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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