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98606/2023-00049 公开信息来源 岳普湖县政府网
公开日期 文号 岳政办发〔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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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普湖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 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岳普湖县政府网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20日 19:48 点击数:

岳普湖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前几日印发《岳普湖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下一阶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

《分工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其中6项具体措施由住建局牵头或分工负责。

其中,在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实效性和精准性方面,一是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大力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将检验检疫等进出口环节收费、商业银行等企业融资相关收费、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相关收费等作为重点领域,严厉查处不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借疫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保证金等行为,解决企业对优惠政策“看得见、得不到”的问题。二是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推动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由县发改委牵头,县住建局、人社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自治区研究制定城镇水电气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完善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推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及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依法公示共享。

在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方面,一是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该取消的取消,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由县发改委牵头,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和应用,推进投资项目线上审批。推动投资项目从申报到开工阶段审批事项一网申报,一网办结,实现项目审批数字化、痕迹化、规范化,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要求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优化社会投资的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式,实行“资料清单告知承诺制”。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投资审批、规划、消防等环节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远程推送。二是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或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大幅提高核准审批效率,由县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住建局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2021年3月底前,统一在门户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试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目录。

在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方面,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对多个关联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力争做到“一个号响应”,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人行服务站、县住建局、县税务局等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1年底前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不动产网上服务大厅平台应用,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业务网上协同联办。

《分工方案》强调,各相关单位要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改革任务落地。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岳普湖县贯彻落实全国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 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