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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储备粮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岳普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27日 18:09 点击数:

为进一步夯实县级粮食储备安全管理责任,更好服务宏观调控,有效提升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结合国务院,自治区,地区工作要求和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岳普湖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制定岳普湖县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油安全战略,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地区“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粮油工作方针,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全县安全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深化粮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调高效的新格局,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油安全保障体系。在重大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起区内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即使启动响应。

,制定岳普湖县储备粮食管理办法的依据

岳普湖县人民政府按照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建立喀什地区应急成品粮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咯署办发[2020]30号和《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咯署办发[2020]65号文件要求,结合岳普湖县实际,按照有利于调控,有利于存储,有利于轮换,有利于监管的原则,合理布局县级地方储备粮油规模和品种,建立和充实县级粮油储备,确保了全县在疫情防控期间粮油市场的保供稳价。

,岳普湖县储备粮食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建立县级小麦原粮储备0.25万吨,委托县粮食收储企业(喀什金裕丰经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储备,并签订承储协议。平时由企业储存经营,关键时节保障用量,储备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2.建立县级成品粮(面粉)储备200吨,(大米)250吨,委托岳普湖县新新岳制粉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存储,平时由企业存储经营,保证应急供应,由企业储存经营,特殊时节保证应急供应,储备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3.建立县级成品粮(食用油)储备100吨,委托岳普湖县食为天油脂有限公司进行存储,签订协议。保证应急供应,储备费用由县财政局解决。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