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自治区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4〕4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010398606/2024-00369 | 公开信息来源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公开日期 | 2024-09-16 | 文号 | 新政办发〔2024〕42号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内容概述 | 《自治区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自治区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4〕4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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