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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岳普湖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08日 19:03 点击数:

为扎实推进2022年岳普湖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稳步提升政策效能,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现根据《2022年喀什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全区农业产业发展新常态,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体系,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推动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促进种植业结构合理调整,确保全县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着力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农业产业新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改善为基本路径。把节约资源和保护耕地环境放在优先位置,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耕整地、残膜回收、减少农药化肥用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实现全县农业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向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转变。

2.坚持以粮食安全、结构合理、农民增收为基本任务。立足构建以参与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农业新发展格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保粮食安全和保农民收入协调统一,优先保障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进行补贴。

3.坚持以农民主体、政策引导、政府依法监管为基本遵循。以保障合法种植者基本收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县结合地区切块下达资金总量,参照地区统一规定的补贴对象、标准、条件和程序,制定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各乡镇按照统一规定的补贴对象、标准、条件和程序落实,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注重将补贴资金监管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移,实行逐级申报审核,严肃发放程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落细。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条件。

1.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

3.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4.补贴作物以种植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

5.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根据各乡镇实际种植及玉米用途确定,并各乡镇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确定后上报农业农村局,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根据岳普湖县发展实际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为小茴香,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

三、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二)补贴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根据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情况申报2021年冬小麦春小麦、玉米不含复播、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补贴面积以及历年结存资金三因素,核定补贴资金总额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申报面积,资金需求上报财政局,由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切块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申报兑付工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有结余的,转入下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资金不足的,县财政调剂解决

(三)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由农民(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镇)复核,农业农村核实认定。农业农村在耕地补贴面积核准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农民在清册上签字、按手印,确保农户清楚补贴资金来源后发放资金,明确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具体面积核实及资金发放程序请看《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作物面积核查及资金发放工作方案》。(附件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对象,改变补贴标准范围。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农村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补贴面积核实和监管工作。各乡镇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业农村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制定、面积核准以及资金监督使用和绩效落实财政负责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承担补贴发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兑付资金、宣传解释和问题反馈等工作县财政要配套相应工作经费,确保面积核实等外业工作保质保量落实到位。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录入实名制台账的上报以及政策解释等工作。农业农村局按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的原则,负责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地区农业农村审核备案。

(三)做好宣传培训。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乡村“喇叭”互联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并在岳普湖县政府网站公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各乡镇督促村委会、工作队通过周一升国旗、公开公示栏、入户走访等形式做好宣传,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乡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乡政府加强村级经办人员的培训,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释疑解惑,为补贴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强化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农业农村、财政局要加强农业补贴政策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落实资金执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访结合,对补贴资金的申报、公示、审核、发放等环节加强监管,纠正农业补贴政策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虚报面积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注重绩效考核。财政、农业农村密切跟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调整完善工作进展动态,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申报、发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根据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定期将补贴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并定期将各乡镇存在的问题反馈给各乡镇。

(六)重视上报材料。各乡镇主要领导务必要重视材料的准确性,安排有责任心、能力强的干部,严格把关数据,乡镇上报材料时要保证农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家庭住址、本人联系电话、补贴面积以及补贴资金的准确性,杜绝发生打卡失败、信息重复、多报、少报以及漏报等情况的发生,若频繁出现,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具体情况上报纪检部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乡镇形成合力,确保于2022101日前全面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农业农村局于20221010日之前将当年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补贴工作总结地区农业农村各乡镇上报受益户信息之前,务必要到信用社核对信息,将农户本人签字按手印的收益户清单、两次公示无异议后的公示材料、准确无误的实名制台帐、打卡表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上报农业农村局(受益户名单和资金发放表纸质版为3份,公示材料和乡级汇总后的实名制台帐2份,由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分别提供财政局和代发银行,农业农村局存档一份),同时,以上材料村级和乡镇要存档一份备查。

举报电话:0998-6822284


相关文件:

2022年岳普湖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