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98606/2023-00101 公开信息来源 岳普湖县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文号 岳政办发〔2023〕5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岳普湖县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岳普湖县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岳普湖县水利局 作者: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5日 11:49 点击数: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和减少农村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指导和应对可能发生的农村饮用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岳普湖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用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用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的事故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乡、村分级建立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部门规章、相关法规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县、乡(镇)、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达不到饮用水标准;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设备、供水工程、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及污染;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他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制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一级(特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四级(一般)。

一级饮用水安全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1座水厂80%以上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农村饮用水源地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农村饮用水质检验项目中的病毒、细菌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止供水的;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供水,并且在24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饮用水源严重不足,或水厂消毒、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2座水厂无法正常运行时间达3天以上;因1座水厂供水主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2万人无自来水,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二级饮用水安全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饮用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一座水厂供水片区50%~80%的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农村饮用水源或出厂水遭受严重污染,造成农村饮用水质检验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大量高浓度污水、有毒有害等物质进入饮用水源地,水厂必须停止取水,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水源水质要求的;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破坏等情况导致水厂取水源严重不足,输配电等设施设备发生故障,使一座水厂供水片区30%以上供水范围停水,水厂无法正常运行时间达3天以上;因1座水厂饮用水主管道爆裂,导致供水片区大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达1万人以上,并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级饮用水安全事件: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使农村饮用水厂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一座水厂30%50%供水范围停水,且2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农村饮用水源或出厂水遭受污染,造成农村饮用水质检验项目中的感观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正常使用的;因饮用水主干管道爆裂,导致1座水厂供水范围断水且影响人口在5000人以上,并且在12小时内不能恢复的。

级饮用水安全事件:厂或加压泵站的生产设施设备,饮用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1座水厂局部片区无自来水,影响人口达2000人以上,且48小时内不能恢复的;水厂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农村饮用水质检验项目中的3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设立县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商工局、气象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水利局,水利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998-6822295。各乡(镇)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二)县级饮用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饮用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县饮用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审定全县各乡(镇)饮用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全县饮用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用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各乡(镇)、村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及时传达和执行县人民政府的相关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等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负责向上级上报农村饮用水突发事件情况。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应急预案以及工作方案的编制,负责恢复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的编制

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农村饮用水安全法规、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情况协调突发农村饮用水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网上舆论的管理和引导。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污染水源破坏水源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规划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监管工作。负责应急物资调拨,监管应急物资使用和管理。

教育局负责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饮用水安全检查,确保师生饮用水安全,特殊情况下采取停课措施。

民政局:负责协助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做好遭受突发农村饮用水导致生活困难家庭可给予生活救助

县财政局保证农村供水工程应急经费及时下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负责发生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的农村道路抢修,为应急救援运输提供畅通保障

县卫健委负责发生农村突发饮用水安全事故时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以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医院及时救治。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县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制止向水源地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处理水污染事件。

商工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

县交警大队:负责发生农村饮用水突发安全事故时的交通保障工作,重大灾情时应急救援车辆畅通,确保运输畅通。

县消防大队:负责向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地运送生活用水,保障当地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县供电公司: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其他有关单位负责自己相应的工作职责。

4.专家组职责:领导小组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三)乡(镇)饮用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镇)、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乡(镇)、村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村饮用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村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加强水源地保护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持县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要建立管理人员健康档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全县饮用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饮用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饮用水安全信息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各乡(镇)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饮用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

1.信息监测和收集

1旱情信息:对全县内可能或已经发生旱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旱灾由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

2水污染信息:县生态环境局对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可能或已经发生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水污染事故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水污染事故由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

3)饮用水工程信息:对全县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设备、供水工程、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

2.信息报告

农村饮用水安全组织机构是农村饮用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二)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级(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用水不安全的

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2万人饮用水不安全的

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用水不安全的

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用水不安全的。

预警信息发布应标明突发农村饮用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用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供水连续不足缺乏有效控制手段,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农村供水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发生人为投毒行为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进行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洒水车等车辆为偏远地区或其他需送水区域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五、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根据饮水预防预警等级划分为

(一)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重大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用水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发布级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救援方式等。安排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动员县域局部力量或全社会力量投入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2.工作部署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乡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

3.部门联动按照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方案启动

1抢险救灾饮用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立即向受灾村组派出送水车,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

2医疗救护卫健委、疾控中心要及时对事发地加强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检测、报告,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队开展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人畜饮用水供应。在发生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后,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引导,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恐慌,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12万人饮用水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发布级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预案。

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级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用水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发布级预警,启动级应急响应预案。

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级应急响应。

(四)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用水不安全情况时,应立即发布级预警,级应急响应预案。

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处置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级应急响应。

(五)抗旱应急响应

启动应急水源采取出动运水车辆拉水的措施,建立供水点开展互助供水。

(六)应急响应结束

1.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

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复正常后,该结束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县应急领导小组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2.应急响应的发布程序

级、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县新闻媒体上发布,由县级饮用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级、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由组长或副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县新闻媒体上发布,由县级饮用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用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各级饮用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要设立村饮用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政府,调用村镇饮用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五)医疗卫生保障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用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调配医疗卫生专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县农村供水总站要建立饮用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用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饮用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乡(镇)、村饮用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县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需要县人民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县级有关部门对参加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岳普湖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相关文件:

(视频)岳普湖县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