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733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执行力,有效督促、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更好地发挥督查督办在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证政令畅通,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工作座谈会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职能作用,以推动工作落实为核心,建立工作任务直达、现场协调直办、进度情况直报工作机制、严格督查督办,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扎实有效服务,努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